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
各党小组:
为塑造良好企业形象,营造和谐发展氛围,进一步加强公司宣传工作力度 ,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进展、员工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,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,现就公司宣传报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宣传报道内容
1. 凡涉及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会议、重点工作。
2. 体现领导干部及员工精神风貌的各类稿件。
3. 利于公司改革发展的宣传性文章。
4. 针对本单位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报道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好的管理经验、先进事迹、好人好事,弘扬真善美,传播正能量。
二、稿件质量要求
1. 反映的稿件内容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具有一定的时效性。
2. 稿件中叙述的相关数据、人员、单位必须准确,不得弄虚作假。
3. 稿件要主题明确,标题鲜明,要素完整,语言规范简练;随附图片,清晰完整,力求表现力和艺术性。
三、组织管理
1. 宣传报道工作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监督。
2. 公司各部门要提高对宣传报道工作的认识,加强对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、督促和检查。
3. 各单位确定至少一名有责任心、具备一定写作能力的通讯员,通讯员名单于12月22日前报党群工作部备案。
4. 通讯员需收集本单位宣传报道素材,以及初稿的完成,经本单位负责人确定签字后,报送党群工作部(联系人:刘静,东208室)。
5. 各部门每月须提交不少于2篇的宣传稿件。
四、奖惩措施
1. 为增强宣传报道工作和提高文字写作水平,公司将对宣传工作进行评比考核。
2. 通讯报道工作以部门为单位,按月实行量化管理,党群工作部每月将对各单位上报稿件进行归类统计,并进行相应奖励,按月考核发放
3. 宣传报道稿件一经采用,按以下执行标准进行奖励:公司视频新闻、网站每篇20元,集团公司新闻每篇30元,省(部)市级新闻媒体60元,国家级新闻媒体100元。
4. 各部门每月稿件完成情况将在公司工作例会上通报,同时纳入到年度考核工作。
5. 本考核办法从2015年元月份起实行。
特此通知
党群工作部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